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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非法逼退合法,官员公开认错就是不予纠正?!

2020-09-21 12:35  来源:中视在线   浏览数:
清江缘钢材加工及市场建设项目鸟瞰图 本站讯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责任,在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人民心声、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清江缘钢材加工及市场建设项目鸟瞰图

本站讯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责任,在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人民心声、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然而,在湖北省恩施市,一个招商引资企业却被一桩政府错误造成的土地争议官司弄得死不起活不了!尽管官方媒体——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当地领导也在“电视问政”中公开认错、丢尽了脸,可是就是不予纠正!令人不得不问:湖北恩施市的政府官员们,还能干什么?还要脸吗?

清江缘公司营业执照和土地确认书

被招商后居然遭遇“非法逼退合法”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省恩施州清江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江缘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其钢材加工及市场建设项目是恩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并办理了合法的相关备案手续,2017年缴纳了4454万元土地出让金(约185亩)取得土地手续。然而在接收恩施市国土局交付出让土地时,该公司却发现交付地块中有部分土地已被恩施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事通公司)非法占用数年,并已经建成厂房。 清江缘公司多次向恩施市国土部门反映无果,以至于在项目土地平整中多次与易事通公司发生冲突和阻工,并且多次报批厂房建设规划手续时受阻,被恩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市资源局)告知因现场踏勘地块内与易事通公司建筑物(非法占地建筑物)重叠无法审批,该问题拖而不决。前期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逾2亿元,多名投资人在长达七年的建设审批过程中负债累累,无可奈何,百名员工面临下岗失业。在建设办公楼时,由于恩施市相关部门尤其是资源局滥权妄为、公权私用造成拖欠上千万农民工工资,与清江缘公司相关联的公司也已经举步维艰、濒临倒闭。

记者当面向双方核实确认证据无误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

本站接到投诉后,认真查阅了投诉书内容,详细研究了相关证据,细心翻阅了恩施州纪委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向恩施市市长及市资源局长电视问政” 的视频,结合投诉书及附带证据、电视问政视频等资料,特委派记者前往恩施市委宣传部报备,要求核实了解清江缘公司多名股东反映的情况,经提供视频音频审查,得到了恩施市委宣传部的理解支持。随后,记者及时通知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办公室主任谭某及国土相关科员接受采访。通过两天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以及对清江缘公司及其相关联的公司员工和农民工了解,以及参照资源局“未按期交地情况说明”、“建设用地重叠无法审批通知书”,调查结果与恩施州纪委和恩施州电视台组织电视问政事实理由相符。为还原事实真相,充分给予被采访人话语权,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资源局负责协调人、新闻发言人肖某及工作组人员同意,本站记者召集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与市资源局共同召开第一次搓商和媒体公开见面会,对质有关收储土地及所建工程造价计算情况。会上,记者向双方核实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提供的投诉书,以及经历七年之久的所有相关资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清江缘项目整体规划方案审议文件(会议纪要)

经过对三十二组证据、购买土地缴纳4454万元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电视问政视频、相关职能部门会议纪要、恩施市分管国土的副市长田贵周关于征储土地的签批文件的核实,双方对记者出示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异议。记者还两次核实市资源局法律顾问及负责协调人肖某、办公室主仼谭某,对方均表示认可。记者针对双方无异议的第四组资料,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第38条针对性发问:

《出让合同》第37条约定,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出让合同》第38条约定,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记者请问国土局领导,如何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第38条的约定?得到的回答是:国土规范性文本,没注意到。

恩施州电视问政中官员曾公开认错

结合投诉事件回放到电视问政,记者摘录了恩施州电视台主持人的提问和回答。

1,电视台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顺军局长对话:

田莉: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顺军局长,非法占地逼走合法经营,您作何感想?

魏顺军:主持人好,各位嘉宾好,看了这个短片,暴露出我们工作中的很多短板和不足,也暴露出了我们离州委制发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各个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田莉:您个人还有其他什么的感想吗?

魏顺军:通过这个短片呢,我觉得我们在工作当中暴露出这么两个主要的方面……

田莉:您只需要谈您个人的感受和感想就行了,不需要经验总结。

魏顺军:我自己的感受,确确实实,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为企业真正的服到务,让企业对在这里投资这件事心里感到很失望,对我们恩施市的营商环境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田莉:这个非法占地七年之久,而且2018年电视问政的时候是承诺马上办理,但是为什么没有做到,你们有没有把这个事当做事来做。

魏顺军:当做事,我虽然是2019年3月份进入这个系统,但是清江缘有限公司这个地的这个问题呢应该说一直拿在手上,我们秉承以前提出的三条措施,一个是补法置换;二个是拆迁补齐;三个就是把未供地的部分撤消。但是多年协商一直没有达到共同的愿望,所以一直搁置至今。

田莉:协商未果造成的,是吗?

魏顺军:嗯。

2,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贵周对话:

田莉:市长、市领导,您认为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您个人做了哪些工作呢?

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贵周在电视问政现场

田贵周:我认为这个原因呢,它是在供地的时候没有做到净地出让,因为所说的这个违法的占地是另外一家企业在收储的时候钱是他出的,他也认为钱是他出的时候,他的厂房建设在前面,他现在里面工人也已经开了业,如果我们把他这家企业给他拆除了以后,对这家企业来说,营商环境也就不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我们都要做营商环境好的话,就要进行协调,虽然已经进入了司法强拆的程序,我们还是不希望最终被强拆,希望能用其他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让两家企业都能够把生产搞好,我们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这两家企业的工作呢确实协调起来,难度非常大,我亲自协调过两次。

田莉:请问您,您觉得最大的难点是在哪里?因为非法占地我们可以合法执行。

田贵周:最大的难点就是什么呢,就是一个呢土地收储的钱是第一家公司他出的,而第二家公司的地呢我们又供给第二家了,这样呢解决这两家的难题呢,遇在有一家企业要受到伤害,我们想呢,第二家公司用土地置换的方式,也就是他的土地总共是185亩,我们仍然还是在其他的地方给他补齐185亩,这样让两家公司都能够把企业搞好。

田莉:嗯,还是您刚才前面的这个局长说的,还是这个协调没有成功,您个人在这个中间可能做了很多的努力。

田贵周:是的,是的。

田莉:好,谢谢您。

3,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市长苏勇对话:

田莉:市长苏勇作表态性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苏勇:各位领导,各位媒体点评专家,各位观众、听众朋友,主持人,同志们,大家下午好!今天,州委、州政府在这里开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电视问政活动,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体检,也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揭短亮丑。这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里的工作要求,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刚才短片中曝光了我们恩施市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呢,一针见血,直击痛点,既暴露出我们在当初供地时的行为不规范,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在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这个方面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简单问题拖成了复杂问题,作为市长,我自己也深感惭愧和自责。在这里也代表恩施市向州委、州政府,向相关企业表示深刻的检讨。今年从五月份以来,省委召开了推进营商环境的建设大会,出台了“黄金三十条”,州委也专门召开了会议,出台了十大专项行为的方案,全州上下应该说共同大抓营商环境。

4,主持人田莉和电视问政专家点评席——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陈烨教授对话

田莉:下面我们有请陈烨教授作点评。

陈烨:习近平书记指出,媒体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形式,可就在问政恩施市的这个短片中,我们所看到的是恩施市委市政府及其监督机关灯下黑,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久拖不决,可谓一直应付媒体监督,结果“劣币驱逐良币,违法逼退合法”,导致花大力气招商引资的企业打水漂,营商环境遭重创。试问我们有关方面是不是应该把上下齐心应付媒体监督的功夫,花在营商环境的修复上呢,招商引资虽一家,引一家是好的营商环境吗?

媒体见面搓商会上达成的共识至今没有结果

就在双方近日组织的媒体见面搓商会上,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的发言,说明非法占地逼退合法企业,投资近两亿资金的招商企业举步维艰、濒临倒闭。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作了发言,说明当前情况所做工作。股东们表示,七年维权艰难,信访难题是因恩施市分管领导及国土局领导滥权妄为、徇私枉法、公权私用所致,造成清江缘公司拖欠上两千万元农民工工资不兑现。为及时决农民工工资,清江缘公司多次要求退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但都无果而终。在本次记者见面会上,清江缘公司当面递交了申请说明及在社会劳动保障局备案的农民工工资表。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提出双方邀请笫三方对清江缘公司已建工程进行评估。在记者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意向性共识。记者现场提议,依据李克強总理签署的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议市资源局退还清江缘公司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公司用自己的钱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此,市资源局负责协调人肖某答应上报。

然而,裁止本站发稿时,记者仍然没有收到恩施市政府对于此事的处理决定,于是引发了农民工们的再一次大规模上访。

易事通超占面积图和恩施副市长田贵周签批收回项目请示报告承办单

国土局未能按期交地证明 因易事通超占面积导致重叠建筑物无法审批

记者不禁要追问:易事通公司在国家未出让的地块中是以什么方法长期非法超占使用而无人过问的?是谁准许他们在使用?当土地已经依法拍卖后,为什么不强行拆除?此事已经七年之久,政府部门为何还是视而不见?易事通公司非法超占使用国有土地,已经拖垮了一个经过招商引资的合法企业,当地政府部门为什么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去处理问题,而是在相互推卸责任?易事通公司的实际老板到底是谁?又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量而致其如此肆无忌惮?

媒体强烈呼吁:湖北恩施市应根据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彻底纠正新官不理旧政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同时,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上下畅通、执行有力,切实解决好“清江缘”问题。尤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都十分关注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下点真功夫,解决好影响甚至障碍企业发展的各种问题,不要让被招商的企业寒心,更不要破坏营商环境。

对于清江缘公司遭遇“违法逼退合法”,导致企业投入的巨资打水漂问题,本站持续关注并将继续追踪报道!(记者晓军)

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5条: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53 号)《闲 置 土 地 处 置 办法》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第12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21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第28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29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
http://www.chinacgnews.com/news/?6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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