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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畜牧兽医人员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投诉无门

2024-07-10 21:28  来源:农牧资讯   浏览数:
1986年,尹凤川、贾庆谊、孙志廷、刘德印、田山等130人,按照宁劳发(1986)25号、宁牧发(1986)8号文件精神,被招收为内蒙古宁城县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我们的农村土地被收回,从此...

       1986年,尹凤川、贾庆谊、孙志廷、刘德印、田山等130人,按照“宁劳发(1986)25号”、“宁牧发(1986)8号”文件精神,被招收为内蒙古宁城县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我们的农村土地被收回,从此我们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畜牧职工,主要从事动物防疫检疫、疫病防控等工作。

        

       1987年,宁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宁编发(1987)51号”文件,确定了我们这130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被纳入财政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填写了事业单位人员认定表。然而,我们这130人不但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就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得到。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没有国家、上级政府的政策、法规、行政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我们这批人的事业编制身份也没有了。
       二十多年来,我们多次找宁城县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开信息,还原事实真相。可是,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义务,甚至还打压我们。无奈,2024年1 月,我们把宁城县农牧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公开我们这批人的身份是根据什么文件精神被取消的、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为什么没有发放等相关信息。
       县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在2024年 4月 1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我们提交了大量能证明我们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据和证明材料。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却不采信我们提交的任何证据,以我们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为由,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
       要知道,宁城县农牧局是我们的上级管理机关,我们的一切工作活动都是他们安排的,我们的各种待遇都是他们来管理发放的,那么,他们没有披露信息的义务谁有?更让人惊讶和大跌眼镜的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竟然不承认我们畜牧兽医人员的身份,把我们定义为农民。既然是农民,我们的土地哪去了?另外,赤峰市下辖12个旗县区,有11个旗县区都妥善安排了我们同批次的兽医工作人员,只有宁城县例外。这于情于理于法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由于事情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这批人当中已经有好几个人抱憾离世,也有的成了贫困户。但问题始终无人问津,我们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及各界正义之士为正义发声,还原事实真相,为我们讨回公道,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待遇。

来源:农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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