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八年多前,湖北省仙桃市的赵某汉老人被他人诈骗养老救命钱70万元,多次不间断的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年近7旬的赵某汉老人陈述了事情经过:我是湖北省仙桃市一位进城谋生的农民。2016年2月,我市代某想、胡某年二人虚构事实,策划以高息为诱饵(实际上根本没有付息),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假结婚证,找情侣装夫妻,诈骗我现金70万元。钱骗到手后办理离婚(有民政局提供的离婚日期证明),转卖掉夫妻俩共同财产房子后,用其儿子的名字购买了新房子。
2016年5月,我在当地报案。令人不解的是,山西人到仙桃诈骗,却要我到山西报案。老惯犯团伙用空手套逍遥法外,不深入细致调查钱的去向。本来就是一个案件,山西人在仙桃诈骗为什么不能立案呢?几经周折,2020年4月立案。办案单位提供给有关部门的却是2017年5月引诱我的报案材料,避重就轻按伪造证件罪办理此案。对方明明是以假证做铺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计划预谋的诈骗,理应是伪造证件罪和诈骗罪两罪并罚的,却只按伪造证件罪处理了。我认为案件的定性和办理是有问题。
八年多来,我不间断的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付出经济和人力,还有误工,加上2016年至今的利息及货币贬值,当年被骗现金70万元,要求赔我80万元,是一个憨厚老农民的最低要求。为此,恳请上级领导为民解忧,重新审核监督办理此案,帮助追回我家几代人攒下来的这些养老救命钱,给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编后语:近年来,老年人受骗案件时有发生,不仅让老年人辛苦半辈子积攒的钱付诸东流,更让他们的精神饱受摧残,甚至影响家庭和谐。期盼政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