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外新报》!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比马树山案更惨的企业家王立军案蒙冤再现

2024-03-17 23:45  来源:头条资讯   浏览数: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吉林省双辽市东明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立军的涉企冤案,再次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并引发了多家媒体的关注,王立军通过社交媒体...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吉林省双辽市东明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立军的涉企冤案,再次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并引发了多家媒体的关注,王立军通过社交媒体公开的为自己鸣冤。
 

      

       据了解,王立军是部队立过功的退伍老兵。在企业经营中,2010年因双辽市郭某涉黑团伙垄断银行贷款,阻止王立军公司贷款后,双方发生争吵,郭某手下人将王立军的两颗门牙打掉,王立军的粮库也被人纵火。为此,王立军向相关部门举报郭某的不法行为,经核查确认郭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郭某勾结时任双辽市市长张某勇(已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白城法院一审认定郭某以单位名义给予张某勇人民币270万元和1万美元)串通司法腐败官员,捏造王立军敲诈勒索,将本应属于双方公司的经济纠纷,并经法院已经民事终结的案件,再次转化为刑事案件,导致王立军蒙冤获刑8年3个月。在同一个法院利用同一个案件和同一个事实形成了两个截然相反的(2010)双民二初字第206号民事裁定书和(2012)双刑初字第61号刑事判决书。令人诧异的鸳鸯案就这样出现了。
       王立军说,这起人为故意制造的涉企冤案,不仅违反了公安部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的四类案件之规定,还属于国内罕见的案例之一。据悉,王立军出狱后向省厅举报,经省厅指挥由白城公安异地侦办。2019年,郭某涉黑团伙被抓捕获刑。
       因郭某的保护伞势力庞大,经其运作,有关部门将白城公安侦办的案件拿到洮南县检法两院去审理,郭某数罪累计59年,以县级法院管辖权限制为由只判25年。张某勇在白城法院才判10年6个月,其利用双辽市管辖的林地、草原牧地、水库做抵押,用来反担保与郭某他们合伙骗取多家银行19.87亿元贷款大部分已经相互分脏,并没有查清,脏款和涉黑财产收缴也不彻底,涉及到近10家各级银行的涉案官员(除了双辽市村镇银行以外)及司法各机关的涉案官员没有一人被抓,郭某涉黑案只是有“黑”无“伞”。 最终只抓一部分人用来顶罪,还有涉案的众多官员已经全部漏网。
       王立军说,他的冤案是通过最高检多次签批,才由省检法两院核查后确认:原审判决和裁定认定王立军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二审审理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经省高院决定指令四平市中院进行再审。依据管辖权该案必须经四平公安机关重新复查,但当时陷害王立军的人和为郭某充当保护伞的人,他们都在当地任要职,必须要由他们的手下去复查他们十年前故意制造的冤案,可想而知王立军的冤案能平反吗?因此王立军拒绝参加法院开庭,经四平市政法委和检法两院的领导高度重视,确认由当地公安复查的危害性真实存在,并分别出具书面的说明附带王立军的控告信和省外异地再审的申请函一起呈报至上级相关部门,可是上级相关部门却不履职,让法律的程序已经空转。在这一黑幕的背景下,王立军的冤案在省内审理,绝对不可能正常平反。 
       因此比马树山案更惨的王立军案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媒体的关注,期待上级领导能关注此案,依据最高检法两院异地审查的相关规定,应将王立军的涉企冤案指令由省外异地审查,还司法的公正,期待彻底清查郭某的涉黑案,还法律的尊严。

来源:头条资讯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出处非(中外新报)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

2、凡涉及客服电话、转账交易等请查询官方认证,谨防上当受骗。

3、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核实安全认证的官方客服电话,防止上当受骗。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联系本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