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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法庭变为举证黑恶势力现场

2020-12-16 18:17  来源:中视在线   浏览数:
11月26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鲁军寻衅滋事案现场中,出现了极富戏剧性的一幕:随着法庭的深入调查、律师的举证,原本审理鲁军等人寻衅滋事的案件,竟然意外地变成了审理徐金成...

 11月26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鲁军寻衅滋事案现场中,出现了极富戏剧性的一幕:随着法庭的深入调查、律师的举证,原本审理鲁军等人寻衅滋事的案件,竟然意外地变成了“审理”徐金成涉黑、涟水县公安局部分干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现场会,抽丝剥茧还原了涟水县公安局部分干警与徐金成等黑恶势力勾连侵吞人民群众财产650余万元的详细情节和逼良为娼的过程,且铁证如山。审判长和公诉机关恐怕都没有想到,这次审判的“主犯”鲁军,竟然是最大的受害者,而真正的幕后黑手却缺席了这场审判。

  10月26日上午九时左右,涟水县法院公开审理鲁军寻衅滋事案。在法庭调查阶段,原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第一任法人代表鲁军陈述,原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第二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徐金成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履职期间,拒不交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账薄、拒不交出货款,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合作社及其员工多次向涟水县公安局、检察院报案,并向涟水县法院提起诉讼,均未得到支持;徐金成多次组织当地黑恶势力人员到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寻衅滋事,合作社及员工多次报案,无人查处;徐金成利用职务之便,空手套白狼,在原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租赁的场地上注册了涟水兄弟养殖专业合作社,逐步将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价值650万元的所有财产全部转化为涟水兄弟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产。

庭审现场,至少两名辩护律师指出徐金成涉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并出示证据。多份证据显示,2012年4月9日,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与涟水县金南集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将合作社资产以6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涟水县金南集食品有限公司,双方同日在资产移交表上签字,但该资产转让合同未履行。徐金成在担任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法人代表三年期间,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正常营业,每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徐金成涉职务侵占已成事实,且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徐金成私下处置了被法院查封的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财产,是否构成犯罪?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每一位员工都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维权,何来寻衅滋事之说?

        而现场最令分触目惊心的则是公安机关充当徐金成“保护伞”、对正常维权的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的打压。鲁军的辩护律师当庭出示的证据表明:徐金成多次纠集社会人员到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四年来多次依法报案、维权而四处碰壁。证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针对徐金成等人的报警24次,但目前警务平台上仅剩下一份电子材料,其余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不翼而飞,徐金成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也没有提及徐金成职务侵占、寻衅滋事的情节。律师当庭要求公诉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此认真查处。而另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即使徐金成不公布账簿,司法机关照样可以对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司法审计,完全可以查出盈亏情况。而出庭的一名被告遭遇则是更令人气愤:仅仅因为打人两巴掌,就被公安机关羁押一年半,而徐金成等人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多次滋事,却一直逍遥法外。

       根据鲁军的陈述、几位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公诉机关查清的事实,庭审基本还原了徐金成侵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具体过程:2012年,徐金成趁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资金链紧张的时候,以1000万元入股为诱饵,骗取了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职务,并把自己的亲哥哥徐艮成任命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在控制了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财政大权和销售渠道之后,徐氏兄弟开始了空手套白狼的职务侵占操作:明面上,徐某1000万资金迟迟不到位,并且货款不上交,拒绝股东查账,致使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不得不将财产抵折给债权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表面上看起来“名存实亡”。暗地里,徐氏兄弟继续保持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正常运转,持续侵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多年的货款,并用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资金返购抵折给债权人的资产,转移到徐氏兄弟注册的兄弟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资产转移。为了赶走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徐金成指使社会黑恶势力,多次采取欺骗、恐吓、殴打、阻拦客户等暴力手段强占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场地。为了“洗白”,徐金成还通过法院实现了资产的“合法”转移。律师当庭出具的涟水县法院一系列关于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判决书显示,涟水县法院在未经第三方评估、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将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价值650余万元的财产以极低的价格抵折给相关债权人,这些法律文书恰恰成为了徐金成侵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财产的铁的证据。而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一直蒙在鼓里,直到2017年,鲁军才发现此事。

        以上事实,铁证如山。

        因案情复杂,经一天的审理,休庭。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调阅庭审回播。

        笔者立即动身,先后两次赴涟水了解情况。

      笔者首先收集了相关文书。笔者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了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2016)苏0826民初8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被告为徐金成。该判决书显示,原告、被告均认可彼时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总资产折价后为650万元,认可徐金成在2012年4月9日至2014年9月7日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原告称:徐金成担任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期间,利用职权、侵吞原告资产、不向合作社成员公开账目,被罢免后拒不交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所有印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副本,甚至还以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名义活动。审理中,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不但请求法庭判令徐交出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所有印章、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等,还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将收入款项(鸡蛋款)1290337.6元交还给原告,并提供了两张2014年1月、3月加盖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发票。

        该文书印证了鲁军等被告的陈述、辩护律师的举证,徐金成职务侵占案,罪证确凿。

        笔者还设法见到了多份涟水县公安局向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字号为涟公(经)不立字〔2017〕4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17年1月19日,涟水县公安局就鲁军于2017年1月3日控告徐金成职务侵占案的回复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此时,距离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书面举报徐金成职务侵占案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涟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在时任政法委书记主持的会议上亲口承认未就鲁军的控告进行调查。2017年1月23日,鲁军不服涟水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结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涟水县公安局于2017年2月24日出具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在立案无望的情况下,2017年7月24日,鲁军向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书,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随后向检察院举报徐金成的职务侵占行为,均未获支持。

        笔者收集到了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的各类报案材料。据统计,除律师出具的24次报警记录外,自2015年至2019年6月以来,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持续向涟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书面报案、举报至少14次,内容为徐金成的职务侵占(报案、举报材料附多张发票复印件,含购货方识别号、购货方名称、交易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开票日期等)、贪污国家补贴、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私刻公章等内容,举报材料最多达108页;举报会计徐艮成侵占185155元货款,附收款单据9张。四年来,涟水县公安局、检察院对报案、控告不调查、不处理,经侦大队甚至还把报案材料弄丢,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不得不重新报送报案材料。

        据可靠资料证实,徐氏兄弟豢养了一批黑恶势力头目,如何小军(音)、绰号“大刘”的社会人员、陈师高姓小痞子等,这些黑恶势力对徐氏兄弟言听计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在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的就是这些人,最多的一次召集了二、三十人,公然打人滋事,却未受到任何处理,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据知情人士反映,涟水县公安局确实有个别人员明目张胆地充当徐金成的“保护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报案涉及金额巨大,公安局应当成立专案组,取证时至少两名警察参加。但是,涟水县公安局对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报案根本就没有调查,在时任政法委书记的再三要求下,经侦大队才委派了一名刚毕业的年轻警察调查此案。在处理鲁军寻衅滋事的案件中,凡是关于徐的举报、对徐不利的证据,一律不准当事人陈述,也不录入卷宗;对鲁军等人有利的证据,一律不准当事人陈述,也不录入卷宗,只收集对鲁军等人不利的证据,甚至远赴蚌埠取证,形成了一边倒的证据,完全违背了全面客观的要求。更为胆大妄为的是,公安局竟然明目张胆地消除涉及徐金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出警记录、销毁陈师派出所制作的徐金成违法犯罪的卷宗。一般情况下,凡是出警记录,一是110平台有记录,二是出警平台有记录,一般民警无权也无能力消除这些记录。这与庭审现场律师出具的涟水县公安局消除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及其员工报案记录的证据吻合。正是涟水县公安局部分干警的包庇,徐氏兄弟才能在扫黑除恶中成为漏网之鱼,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另据掌握,涟水县委领导早就注意到了徐金成的危害,政法委书记两次主持会议,召集公检法办案人员、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徐金成现场办公,要求保证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财产归属权(可调阅会议记录)。涟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不但不安排分管领导参加会议,而且拒不执行政法委的会议决定。经侦大队对群众反复、长期的举报根本不调查,拖了两年,随随便便就做出了“没有犯罪事实”的结论;检察院在明知案情的情况下,不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对公安局的长期敷衍塞责、对群众的多次立案监督请求置之不理。涟水县公安局、检察院看不到徐氏兄弟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本质,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致使本该受到制裁的黑恶势力持续为害一方,勤劳致富的农民却被打压,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法治生态。

        笔者意外了解到,为了清除徐侵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的障碍,涟水县公安局还严厉处置秉公执法的正直干警。陈师镇派出所原所长刘宁(音)因为秉公执法,依法处置徐的违法活动,被徐金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徐金成托多人找刘宁说情,要求刘宁在处理其侵占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资产一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许以20万元的好处,但被刘宁严辞拒绝。金成撂下一句话:“你看着办吧!”后徐金成又找到公安局某领导,鼓动该领导给刘打电话施压,但刘仍未妥协。见利诱不成,徐金成便欲除之而后快,实名向中纪委举报刘宁。公安局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后刘被公安局领导撤销所长职务,“发配”到交警队任普通民警,徐金成的诬告却无人追究。此举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警风。

        涟水县坊间传闻,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的案子并不复杂,公检法人员对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和是非对错心知肚明,对徐金成侵占的巨额货款大致去向也是心中有数。知情人士坦言,徐金成在黑道呼风唤雨,在白道畅通无阻。鲁军寻衅滋事案,公安局一开始就是想办成黑社会案,但鲁军等人长期依法维权,不构成黑恶势力。但是,因为徐金成与某位县领导过从甚密,加上刘宁被处理,徐金成手里还有黑恶势力,于是便无人再敢过问此案。可怜的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及其员工依法维权,想要讨回血汗钱,却求告无门,被逼无奈之下自己维权,虽然不智,实在是被逼良为娼,最后落得个利润被侵吞、工厂被霸占、工人被羁押、致富梦破碎、老实人被逼疯的悲惨结局,价值650万元的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易主,而真正的黑恶势力却是逍遥法外。也就是说,徐是在合作社员工的持续举报中不断侵吞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资产,而淮安中农畜禽专业养殖合作社员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汗被侵吞而无能为力。

        这一切,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

        由于案情复杂,笔者会继续追踪报道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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